是指各企事業單位、公司等團膳需求方將自有場地無條件或有條件交付團膳企業進行自主籌建、自主裝修、自建人員、自主經營。需求方可以减少投資帶來的財務壓力,以及在籌建和裝修過程中的經營需求不明確性和團膳服務的專業性。團膳企業投資是為換取比其它管理模式較長的一個經營週期。
同時在前期,雙方協商確定該團膳服務場所的餐飲產品等的就餐標準和相關的服務管理標準。團膳企業對上述場所的經營所需設施設備(一般不包括主體設施和設備等)和經營必需用品和用具進行購置,負責配寘相關管理人才和服務人才提供餐飲服務工作。
在所提供的餐飲產品的售價構成部分中包含有:投資方正常運營所採購的食品原料和物料、水電氣暖等能源費用、正常的低值易耗物品及相關等費用、設施設備的日常保養型費用、裝飾裝修的費用攤銷、員工薪資和保險費用、營運利潤及稅費等。既企業承擔各項費用的支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