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有所校園將校內商鋪承攬出去之後,那裡的學生幾乎都稱這家商鋪為“黑店”,在校如此,結業之後仍是如此稱號。為什麼“黑”?無非便是商品差、收費貴。
其次,校園辦食堂,不能強制學生搭餐。只要有強制搭餐存在,就一定會存在營利性,就有校園的“小九九”。這一點,過來有些校園比較顯著,都會要求班主任動員學生搭餐,美其名曰是“自願”,實際上是“假自願”。
假如校園樸實從公益性出發,就不必烦乱於有多少學生搭餐了,從而真實尊重學生和家長的志願。
再次,校園辦食堂,要有一定擔當。在一些城市,有的校園是不辦食堂的。一方面怕出事,所以爽性不辦;另一方面覺得家長難得招呼,也爽性不辦。還有或許便是沒有利益或好處之後,也就爽性不辦。這種情形,就不是站在學生的利益來考慮,而或許便是一種不作為。
而後,辦好食堂,還得有點評監督機制。儘管說“眾口難調”,尤其是今日的學生們,吃的東西越來越豐富,或許關於口味就比較“刁”。但是質量仍是能够承受點評、監督的,相信大部分學生也能够作出客觀的點評。
只不過,這一次,或許會觸及一些人的利益。就看能不能下决心,真實把校園食堂辦成一個好食堂,辦成一個像政府機關食堂那樣的好食堂。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進方案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校園食堂(伙房)要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準則,由校園自辦自管,不得對外承攬或託付運營。
假如能够真實落實到位,這應該是一個好的行動。
多年前,我曾經到一個鄉政府食堂吃飯,鄉領導告知咱們,他們的食堂是自辦的,廚師由鄉里延聘,按月發薪水。食堂日子質量顯著改進,有什麼意見,幹部職工還能够提。
像在過去,食堂是承攬給私家的,總是不如人意。畢竟承攬者考慮的是掙錢,平常開餐收費不或許太貴,想要從中擠點贏利,就不得不壓減日子質量。而由於人數有限,承攬者也賺不了太多錢,但幹部職工又頗有怨言。
因而,自己辦食堂,錢並沒有多花,日子質量卻上來了,何樂而不為。
原本,校園自辦自管食堂便是正理,由於食堂是一項公共服務,是為了廣闊師生吃好的,而且還不能收太多錢。但是,承攬者是希望賺大錢的,這就會出現對立。
校園自辦自管食堂,應是一種制度層面的改進。一者,能够大限度地改進食堂日子質量,讓廣闊師生吃得更放心、更滿足;二者,更能够避免不正之風或腐敗問題,减少承攬或託付運營當中的一些問題。
在我看來,首要,校園辦食堂,不能以掙錢為意圖,這一點需要明確。過來,不少校園將食堂視為小金庫,以補償校園一些經費的不足。有的甚至為了免除費事,直接將食堂承攬出去,成果也曾出現天價承攬費的現象。